檔案故事:鄭南榕
即使是1987年,臺灣解除戒嚴之後,《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與許多黨外人士,仍因其思想言論受到情治機關監偵,甚至入罪,為了主張言論自由,鄭南榕於1989年4月7日雜誌社內自焚,以抵抗拘提。其逝世之日也自2016年起被訂為言論自由日。
回顧鄭南榕與當年威權統治政府的抗爭,言論自由可說是貫穿其中的關鍵字。根據檔案,鄭南榕最初因撰寫〈與國民黨立委林鈺祥辯論黨外問題〉一文,由文化審檢人員上報的稿件而被列偵。自此,鄭南榕陸續成為情治機關多個專案的目標對象之一, 其為黨外雜誌撰寫的文章,乃至與黨外人士之交往,皆收載於情治機關檔案中。
如同對其他黨外雜誌的監控,情治機關在《自由時代》進行監聽與線民布建,甚至先透過監聽來挑選運用人員,並且讓線民以應徵工作人員的方式「打入」雜誌社內部;或以跟監來追蹤稿件情報,清查所有撰稿人的真名與身分,並且紀錄傳真的收發對象,特別詳列海外通聯,以釐清鄭南榕的人際網路,找出不法事證。
至1985年,因得到鄭南榕欲響應施明德的組黨行動等情報,情治機關便在警總所召開的「晨鐘專案」第19次會議中,做出對鄭南榕進行專案研處的決議,其參與政黨活動與相關動態,則被施以密度更強的監控。1986年,他發起「五一九綠色行動」批評台灣長年戒嚴;爾後他則被控違反選罷法而入獄。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段期間,不僅鄭南榕本人遭情治機關監控,其位於宜蘭的父親鄭木森,與任職於廣告公司的妻子葉菊蘭,也各自成為不同專案的偵防對象──籍貫福建福州的鄭木森因有出境紀錄,被懷疑曾赴「匪區」,情治機關透過鄭木森的鄰居監控其言行動態,瞭解其是否有附匪任務,及其是否對鄭南榕灌輸附匪思想;葉菊蘭則被懷疑受其夫影響,故以同專案佈偵。
當然,鄭南榕的人際關係與私下言談,亦在檔案中呈現。
但即便是鄭南榕出庭、入獄這段期間,人身自由遭到限制,亦無法有任何對外活動與言論,對他的監控也絲毫未曾鬆懈。各機關協力下對他的掌握如影隨形,司法院、高檢署的人二,會以公務電話呈報庭訊過程與結果,地方法院的人二則會報告院外群眾散發的傳單內容與聲援行動,而拘禁鄭南榕的台北看守所、法務部的人二則會逐一整理其接見名單、往來單位及監聽紀錄表,以清楚掌握鄭南榕與外界之溝通與談話,並推測黨外人士下一步行動。就連葉菊蘭到銀行匯款,該銀行的人二也會呈報上級。
這些過去較少為外界掌握的檔案內容,是本會晚近研究的成果,逐步披露威權統治下實施社會控制的機制。
從這些檔案還可證明,解嚴並不代表威權統治勢力鬆手,也不等於人民的自由與權利自此獲得完整保障,許多監控運作仍延伸到解嚴之後。後續促轉會將持續釐清監控體制的運作面貌,在檔案的基礎上,透過調查與研究,逐步還原歷史真相,展開對於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的責任追究討論,帶動社會的反思與反省,作為未來總結報告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