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記者會新聞稿
促轉會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記者會新聞稿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於今(2)日舉行「促轉會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記者會。此次公告撤銷之案件,為促轉會依職權調查泰源事件當事人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認屬依促轉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
記者會由促轉會葉虹靈代理主任委員、陳雨凡委員、徐偉群委員出席,並邀請泰源事件家屬江月瑋女士、謝東隆先生及鄭建國先生,與長年關注泰源事件的國史館陳儀深館長、政治受難者蔡寬裕先生及立法委員蘇治芬出席見證。
有關「泰源事件」中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江炳興、鄭正成等6人之前案叛亂等罪,促轉會皆已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公告撤銷。就泰源事件,僅鄭正成所受刑事有罪判決,經補償基金會認定予以補償,並經促轉會據以撤銷;其餘五位,皆在本會此次依職權調查後,認為該判決屬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予以撤銷,藉以平復司法不法。
關於撤銷的理由,促轉會代理主任委員葉虹靈指出,經本會調查相關政治檔案,認定本案審判是政治考量之結果。本件初判判處江炳興等五人死刑,鄭正成有期徒刑15年6個月,覆判維持初判結果,此判決依法須經蔣中正核定;蔣中正一開始不知道本案已經有審判結果,在看過本案之「事實真相及處理經過報告」、尚未看到判決前,就下了批示:「應將此六犯皆判刑槍決」。後來經過總統府秘書長及參軍長呈報,並在政治上分析,若將參與程度較低的鄭正成也一併判處死刑,難免將會「影響臺胞心理、頗堪顧慮」,蔣中正最終批示照准。此過程明顯可見總統事後介入軍事審判決定之可能,且量刑過程並非謹守罪刑法定主義,而有政治考量及總統意志所左右,嚴重違反審判獨立與權力分立原則,牴觸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促轉會兼任委員徐偉群更進一步說明,本案五人經認定違反叛亂罪、處死刑,然審視當事人之人數與行為,雖然手段強烈,現實上沒有破壞國土、顛覆政府之可能,因此判決認定本件為叛亂行為,係逾越刑法100條第1項、第101條第1項要件的解釋範圍,以叛亂罪名壓制人民之言論自由,並阻斷人民表達政治主張之空間。而威權統治時期國家違反憲政秩序之統治作為,人民不管是從行政、立法或司法都無尋求救濟之可能。泰源事件亦在此時空背景、脈絡下產生,五名受難者除了追求臺灣獨立的政治主張,更是展現了人民反抗威權統治體制,符合抵抗權之要件。抵抗權雖非為憲法所明文,但當國家權力運作偏離憲政秩序,且無其他救濟途徑的情況下,人民可以收回其對統治權之授予,行使抵抗權,其正當性與合法性之來源乃是因憲法保障民主憲政秩序之內涵,為超法規的阻卻違法事由。
長年研究泰源事件的國史館陳儀深館長也特地到場,他表示泰源事件有其時代脈絡,從雷震組「中國民主黨」失敗開頭,接下來有蘇東啟案,泰源事件六位參與者的其中四名就來自蘇案。對他們而言,泰源事件是繼續反抗威權統治的未竟之業。陳館長強調,相當支持促轉會撤銷泰源事件當事人的判決。
泰源事件當時就在現場、為事件平反而奔走多年的政治受難者蔡寬裕前輩,也到場致詞,對遲來50年的撤銷結果,直言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以政治受難者身分,對促轉會從法律的觀點撤銷判決,致上深刻的感謝,並表示這也是還給台灣社會真正的公平跟正義。
泰源事件受難者家屬代表江月瑋女士看到撤銷結果,數度哽咽、無法發言,由兒子代為致詞,代表家屬感謝促轉會為大哥江炳興平反,希望父母與大哥在天之靈,能夠感到慰藉。江月瑋回憶到,大哥江炳興一直是鄉里榜樣、父母驕傲,卻在威權時期思想管制下,成為家族五十年來最大的禁忌。大哥被捕且槍決後,半夜會有人拿手電筒朝家內猛照,相關監控跟打擾層出不窮,在恐懼中度過多年歲月,但大哥在大時代洪流裡,用生命灌溉自由,他是家屬心中永遠的驕傲。
促轉會專任委員陳雨凡表示,促轉會依促轉條例平復司法不法判決,指明、匡正當年國家不法追訴與審判的行為,顯示國家轉型正義工程,不僅停留在補償,而是更進一步認定威權統治時期的國家行為不法性及真相認定,促進社會公開討論。
決定書已於本日上網公布,除了試圖釐清威權統治者介入司法審判的圖像,更進一步勾勒人民作為國家主體,在法律上擁有的抵抗權樣態,也期待藉此開啟責任追究的相關討論。
截至110年9月30日止,促轉會共辦理7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作業,共計5942件刑事有罪判決獲得平復。透過今日記者會,期盼社會可以共同面對歷史,反省國家暴力,重新形塑對過去的集體記憶,累積對轉型正義的認知與想像,進而回饋並建置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促轉會將持續本於平復司法不法任務,藉由重新調查威權統治時期刑事有罪判決案件,釐清威權體制下司法對政治異議人士的追訴、彰顯司法正義及導正法治及人權教育。隨著其他轉型正義任務的推進,也會持續規畫各種社會對話形式,持續推進社會大眾對轉型正義相關議題的認識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