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與轉型正義:從9份解釋談起」研討會新聞稿
「大法官與轉型正義:從9份解釋談起」研討會新聞稿
為了讓大眾更加認識大法官的歷史座標,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經過多次協商後,首次調用過往未曾公開的大法官會議記錄與檔案資料,並邀請跨領域專家學者解讀,解讀成果於今(28)日假臺灣大學法學院的「大法官與轉型正義:從9份解釋談起」研討會中發表。研討會內容除聚焦在威權統治時期戒嚴體制與轉型正義發展的大法官解釋外,與會人員皆在會議中積極提出司法院與大法官會議檔案應開放、移轉的主張。
促轉會楊翠主委首先致詞表示:威權統治時期的大法官解釋共有300多號,其中部分解釋對當時威權體制下法律秩序的鞏固極具重要性,而今日研討會的主要重點,是希望回顧威權統治時期,與萬年國會的形成、軍事審判體制的建立、攸關解嚴後政治犯可否上訴等議題相關的9份大法官解釋,以及相關檔案。
「這些檔案是過去兩年,為了辦理還原歷史真相及撰寫任務總結報告的需要,促轉會和司法院幾度協調、調用而來。」楊翠也代表促轉會,感謝司法院的協助,讓促轉會能以這9份檔案為基礎來邀請國內多位專家學者協助解讀檔案、還原歷史脈絡,同時認識大法官在當時體制中的多元面貌。
楊翠也進一步表示,未來大法官解釋相關檔案的移轉和開放應用,還有很多促轉會要和司法院、檔案局一起努力的地方,轉型正義也有非常多需要我們持續耕耘的工作。「今天這場活動是一塊基石,期待在相關檔案的基礎上,與大家交流討論,共同建立起對過去歷史脈絡的理解,並對威權體制與當前的轉型正義工作有更深刻的思考。」
政務委員羅秉成代表行政院出席研討會,肯定促轉會舉辦這場研討會,讓大眾對威權統治時期大法官的角色與過往這段歷史有更透明清晰的理解,並進一步表示,為了調用這些檔案,促轉會進行很多溝通協調,也感謝司法院在條件限制下,提供了9件檔案,然而,在種種顧慮下,人名被遮掩,因此,當年拿總裁手令遊說的大法官是誰,目前無從得知。
「檔案的揭露很重要。」羅秉成強調,透過這段歷史的透明公開,看到黨政系統或黨化司法,如何像毛細孔一樣透過權力作用來影響司法,都是瞭解威權時期的方法。期待促轉會的努力與這場研討會可以讓這也如同開一扇小窗那樣,讓過往的司法不正義與不法可以更加透明公開。
長期關注轉型正義的立委范雲亦受邀出席,並在致詞中表示在有限的時間下,促轉會藉由調用司法院檔案,提供專家學者解讀,就如同打開了一個黑盒子。從這些檔案中可知,過往政治介入影響了大法官,但有個別大法官展現出風骨,「這些人應該被看見。」范雲也認為,司法院檔案應該要去除遮蔽,透明開放,成為司法歷史中黑暗的燈光。
此外,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陳俊宏、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局長林秋燕、監察委員高涌誠、前立法委員尤美女,皆出席這場研討會。另外共有超過一百師生、民眾報名參與。
今日研討會主要分為三個場次,分別就「威權統治下的軍事審判」、「萬年國會的建立與鞏固」以及威權統治末期,「萬年國會的終結與軍審救濟之門的關閉」進行探討。在「威權統治下的軍事審判」的部分,主要針對涉及普通司法審判與軍事審判的分工,以及參加叛亂組織是否繼續的認定等幾號釋字提出報告與討論;第二場次以「萬年國會的建立與鞏固」為主題展開,透過對大法官意見形成過程的耙梳,專家學者們指認出守護威權的釋字底下,軍法和司法國家機器的運作,以及黨國體制對大法官解釋的介入,與談人黃長玲教授更從「威權韌性」的概念出發,指出體制如何「以法統治」來增加其正當性;第三場次則聚焦在1990年代民主轉型時期的大法官角色,他們作成終結萬年國會的第261號解釋,被認為是民主浪潮下的關鍵釋字,但卻也以第272號解釋,關上了戒嚴時軍事審判確定案件於解嚴後向普通法院請求救濟之門,使政治受難者要平復司法不法,始終無路可走,直到促轉條例通過。
參與檔案資料解讀的專家學者有促轉會兼任委員、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徐偉群、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蘇彥圖、台師大公領系副教授劉恆妏、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林春元、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蘇慧婕、中研院法研所博士後學者楊雅雯、英國華威大學法律系研究助理陳慧雯、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林建志。而出席主持及與談的學者分別是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顏厥安、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澤天、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嘉尹,台大政治系教授黃長玲、政大文學院院長薛化元,以及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台大法律系講座教授王泰升亦出席參加,並積極提出意見看法。
上述學者透過這9號解釋的檔案資料,表示儘管有些大法官會提出異議,但也有許多大法官在威權統治下,有著侍從思維,或是保守傾向,成為威權鞏固的基礎。此外,學者們也能從部分檔案資料中可以發現政治介入大法官解釋的痕跡。因此,與會學者專家也不斷強調司法院與大法官解釋相關檔案資料對於還原歷史真相、釐清威權統治時期大法官的意見與角色很重要,並主張司法院應當開放檔案。
成大法律系教授許澤天甚至更進一步表示,還原歷史固然重要,反省過去也應該同時進行,大法官過往的作為,司法院也應該自行探討與反思,才能真正落實轉型正義;從教育的角度來說,這幾號釋字應該納入法學教育,才能建立法學的獨立思考精神。
台大政治系教授黃長玲整合了對於「萬年國會」相關釋憲案的討論後表示,憲法對於威權統治的重要性,在提供權力分配的原則,讓獨裁者與政治菁英共同統治國家。黃教授從「威權韌性」的概念出發,指出體制如何「以法統治」來增加其正當性、提高統治效率,並處理派系鬥爭。幾篇發表報告充分反映出威權統治時期維持「法統」與維持民意機關不改選的過程,也顯示針對這幾號釋字還有更多可以深入探討之處,特別是大法官的心態、他們當時的思考究竟是什麼。
而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則提醒檔案的有限性,「看不到冒煙的槍,」亦即威權統治者的隱微的角色,大法官是否選擇服從,從261、 272號解釋的檔案中看不到直接的證據,這顯示檔案的有限性。此外,她也提醒除了作成的解釋,大法官不受理的釋憲聲請,也有其意義,值得去耙梳相關檔案,甚至我們也應該進一步去釐清大法官的「威權履歷」與歷史責任。
研討會最後的綜合座談聚焦討論這九號解釋以及其他大法官解釋相關檔案的管理、保存與開放應用的問題上。與會學者皆主張這批資料移轉為國家檔案的重要性,也討論移轉的問題,對此,長期投入台灣史研究的薛化元教授認為可以由機關自行造冊、管理以及開放應用,以緩解檔案局處理與開放應用的壓力,劉恆妏副教授則質疑司法院限制開放的原因與理由,並強調若以目前無法識別的情況下,就無法釐清個人責任,就會變成某屆大法官的集體責任集體負擔,「大法官是抽象審查,個資保護比一般法院保護程度更低,如果一般法院都公開法官姓名,為何大法官無法公開?」
促轉會副主委葉虹靈以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舉辦的公聽會破題,指出當年委員會還探究包括司法在內的不同社會部門如何支撐種族隔離制度,儘管轉型正義在台灣很晚才啟動,但或許此時有更多的空間可以面對過往的歷史,可以一起探討在資料開放跟取得的基礎上,以更開放的態度來回顧歷史。葉虹靈並強調,這9號解釋很明顯適用於政治檔案條例,所以在移轉實務與開放應用上,都應符合政治檔案條例規定,例如揭露公務員姓名。另外,「而這也只是一個起點,威權統治時期做成的300多號解釋,都具有國家檔案的重要價值,應該釋出。」
對於促轉會與學者的呼籲,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許辰舟表示這9號解釋是歷史上首次釋出,也瞭解轉型正義的公共意義,因此認同這9號解釋屬於政治檔案,但在開放應用上是否容許司法院保護評議秘密的核心價值,不揭露個別大法官姓名,希望能繼續加以溝通。檔案局局長林秋燕則表示,這9號已審定為政治檔案,應該一體適用政治檔案條例的規定,將繼續與司法院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