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檔案條例施行一年之回顧與呼籲
政治檔案條例施行一年之回顧與呼籲
2019年7月24日政治檔案條例正式公佈施行,今(23)日正好滿一年。對此促轉會表示,一年來儘管在檔案徵集、解密上有所進展,但沒有被清查、審定的檔案,仍然無法估計。因此,促轉會除偕同檔案局,針對國安情治機關進行政治檔案擴大清查外,也再次強調若相關單位能藉由政治檔案清查、移轉,作為正視歷史的起點,將有助於政府持續往民主深化的路上前進。
政治檔案條例的立法目標,是推動威權體制、國家總動員、戒嚴、動員戡亂時期以及二二八事件之歷史研究與公民之轉型正義教育,公開真相並促成社會和解。依照條例規定,各政府機關需進行政治檔案的清查與編製目錄,若經檔案局審定為政治檔案者,應移轉為國家檔案,由檔案管理局保存;針對尚屬機密者必須進行解降密的檢討,保密逾30年且無法律依據者就應該解密。因政治檔案條例施行,林宅血案、陳文成案之相關檔案得以解密,促轉會的調查工作,方能有所進展,並透過新解密的檔案,釐清情治機關在案件當中扮演的角色與涉入程度。
促轉會指出,自2000年啟動的歷次政治檔案清查與徵集,從過程到結果都是轉型正義的重要指標,各機關從早年曾指稱檔案已多亡佚到後來積極配合政策方向,仍能清查出大量檔案,其中尤以國防部及所屬機關為大宗,超過百萬頁的政治案件軍事審判檔案,成為推動歷史研究與平反的重要基礎。然而,隨著各界對威權統治歷史的瞭解日益推進,促轉會也發現,對國安情治機關的檔案徵集,相對而言成果較為有限,直到第六波的檔案徵集,調查局的積極配合成為重要的拼圖,也因此,促轉會除了要向各個機關過去兩年的協力表達肯定與感謝之外,也必須強調:這些案件的調查與檔案的徵集,並非句點。
從陳、林兩案乃至於其他案件研究的過程中,促轉會明顯發現許多關鍵檔案的闕漏,亟待再次清查,對此,促轉會進一步解釋,儘管政府已啟動多次政治檔案的清查工作,但歷次清查仍都會有「新發現」。為尋求有效解決之道,在行政院指示下,促轉會正與檔案管理局合作,針對部分重點機關,包含國家安全局、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等,進行政治檔案的擴大清查,促轉會因應各機關檔案管理模式的差異,多次拜訪、協調各機關,希望能將機關所管有民國34年至81年的政治檔案做澈底、全面的清查,落實政治檔案條例所揭示的轉型正義價值,陸續也多得到各機關的協助。
促轉會認為,轉型正義的重要目標,是反省國家各個部門過去對人民造成的傷害。曾是威權統治重要支柱的國安情治機關,隨著解嚴歷經不同的組織變化,有的已然解散、有的雖在組織上有承繼性,但在各機關努力下,也持續朝著民主化的方向發展。
轉型正義作為政府重要的政策目標,不只是促轉會單一機關的責任,促轉會建議相關機關,透過政治檔案的全面清查,除了是要落實政治檔案條例的規範之外,更重要的是以此作為回顧機關歷史的起點,如何與機關既有的傳統價值或組織文化對話,正視歷史,記取教訓,將是促轉會後續與各機關協力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