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駁回中國國民黨申請停止執行「第二階段審定政治檔案並命移歸國家檔案行政處分」新聞稿
發布日期:2020/01/22
促轉會駁回中國國民黨申請停止執行「第二階段審定政治檔案並命移歸國家檔案行政處分」新聞稿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於1月21日召開第42次委員會議,決議駁回中國國民黨針對促轉會「第二階段審定政治檔案並命移歸國家檔案行政處分」所提出之停止執行申請案。
去(108)年11月27日,促轉會第38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第二階段政黨持有政治檔案之審定結果,共審定國民黨通報之「總裁批簽」檔案計4,286筆。國民黨應於處分書送達30日內將相關檔案原件移歸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民黨於今(109)年1月2日向促轉會提出停止執行之申請。
促轉會表示,經逐一審酌國民黨所提出停止執行之理由,並不符合停止執行之要件,經本年1月21日委員會議決議駁回。國民黨本次申請所提理由多與去年其向法院聲請「第一階段審定政治檔案並命移歸國家檔案行政處分」停止執行者雷同,當時便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相繼駁回而確定,促轉會並已於去年8月21日及9月4日兩度會同檔案管理局至國民黨黨史館完成檔案移歸作業。
促轉會指出,「總裁批簽」檔案是蔣中正於民國39年至64年擔任中國國民黨總裁期間所批示的黨內公文。由於蔣中正當時身兼總統與執政黨最高領導人的雙重身分,批簽雖為政黨內部公文,但內容實與國防、外交、內政及司法等國家公權力之行使、國家政策形成密切相關;透過蔣中正的各種批示或黨務系統所上簽呈之內容,可分析威權統治時期政治、社會、政黨及個人權力運作等脈絡關係,是理解戒嚴體制及動員戡亂體制生成、運作及鞏固之重要檔案,亦是威權統治時期「以黨領政」之具體證據。
促轉會呼籲國民黨應比照去年配合移歸檔案之前例,儘速配合將此次被審定為政治檔案的「總裁批簽」移歸檔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