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任務結束 六部會協力共進轉型正義工程
發布日期:2022/05/27
本會將於111年5月30日完成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賦予之任務後解散,為使我國轉型正義工程無縫接軌,賡續由各機關協力共進落實我國轉型正義,立法院已於111年5月17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11條之1、第11條之2修正條文,為本會解散後,任務得以銜接之重要規定,明定落實轉型正義之法律及組織設計,由行政院層級設置由院長擔任召集人之「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以及各業務承接機關、權責及協力義務等相關規定。未來業務承接機關及聯絡資訊詳如附表1、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