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復邱煌生案司法不法新聞稿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於今(111)年4月13日第99次委員會議通過邱煌生先生聲請平復司法不法一案,預計近日完成公告及司法紀錄塗銷作業。本件聲請人邱煌生為77年5月20日「520農運事件」自雲林載運白菜北上至遊行現場之貨車司機,後遭法院以其預先於貨車內藏匿石塊,協助預謀攻擊警察,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促轉會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規定重新調查後,認本件屬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依法應視為撤銷。促轉會並預計於今年4月30日之任務成果發表會中公開說明此案之撤銷理由,以及平復此案之歷史意義。
520事件案背景
77年5月20日,為表達對當時政府農業政策之不滿,由雲林縣農權會主辦,總指揮林國華及副總指揮邱鴻泳、陳景祥等人提出成立農業部等七大訴求,號召農民前往立法院請願,當局則部署警察、憲兵維安。遊行群眾下午行至立法院門口時,因農民借廁所遭拒等情事發生警民衝突及大規模流血逮捕、驅逐行動,抗議活動直至翌(21)日早上7時許,憲警發動最後一次驅離行動為止,歷時約17小時,有學者評論為是臺灣自二二八事件發生41年來,最激烈之警民衝突事件。現場遭逮捕者共計128人,其中90餘人遭檢察官以妨害公務等罪名起訴。
借助新出土政治檔案揭露情治機關、當局介入之事實
由於本案距今超過30年,檢察署及法院所存的刑事案卷均已逾保存期限而遭銷毀,增加調查困難。促轉會除向臺灣人權促進會、電視台等單位及當年被告的辯護律師,調閱檔案與影音資料外,另針對新出土之國安局、調查局之政治檔案加以研究,發現這些機關過去對農運相關個人、團體之監控檔案及與本案相關檔案紀錄;另因520事件所涉被告眾多、影響層面廣泛,促轉會亦投入相當時間研究上述情治機關檔案,並進行關係人訪談。同時,本會也就警政機關在解嚴前後之保防工作,以及司法追訴、審判有無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部分,召開多場諮詢會議詢問專家意見,最後認定本案屬於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
情治機關監控貫串全案,解嚴後未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經過調查,促轉會認定本案應予平復的理由主要有三點:第一,早自520事件發生前,當局積極運用情治機關進行監控、防堵或準備逮捕,事件後也利用黨政管道營造「先暴後鎮」等輿論風向;第二,本案屬威權統治當局基於維護其統治秩序所為之追訴。黨政高層在司法檢調釐清緣由前,即召開會議指示依法嚴辦,並由警備總部擬定偵查計畫,運用內線誘騙邱煌生投案及以不正方式取供,顯示黨政不分、情治機關主導偵查等現象;第三,即便在審判進行期間,公平審判原則亦因國安情治機關介入或法官未盡調查職責而遭破壞,使邱煌生等被告的權利被侵害。同時,本案之審判,輕信國家機關及偵查輔助機關共同建構但不符事實之犯罪指控,未就有利被告之主張及證據詳予調查,並就涉及不正取供等權力濫用行為予以彈劾,業已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
促轉會調查成果亦顯示,本案儘管是發生於解嚴後,以妨害公務罪名起訴,並由普通法院審理之案件,有別於軍事審判或因政治主張遭論處叛亂罪之司法不法樣態,但520事件案前後所呈現之情治機關與黨政介入等破壞憲政秩序作為,更顯示威權統治延續之事實。
除邱煌生外,520事件案尚牽涉70多名遭有罪定讞的被告。惟因每名被告被控的犯行及情狀有別,需要逐案調查及認定有無司法不法之事由。後續,將建請承接國家不法業務之主管機關,參照促轉會前揭認定,在法案通過後依聲請或依職權重啟調查,以維相關當事人權益。
促轉會今年4月30日將舉行「真相.傷痕.記憶——任務成果發表會」,其中上午場次之「從釐清到追究——520事件案與加害者處置規畫」座談,將說明促轉會在調查及認定本案為司法不法案件之過程與討論,也將指出此案作為解嚴後,威權統治時期結束前,由普通司法制度所為司法不法案件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