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名單新聞稿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今(30)日下午4點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名單同時公布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與促轉會網站。本次名單總數共2006人,其中依據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公告撤銷的有1999人,另依據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公告撤銷的有7人。促轉會從107年10月4日至今,共公布4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詳細如以下附表。
日期 | 第6條第3項第1款 | 第6條第3項第2款 |
---|---|---|
107年10月4日 | 1270人 | 無 |
107年12月7日 | 1500人 | 5人 |
108年2月27日 | 1050人 | 6人 |
108年5月30日 | 1999人 | 7人 |
總計 | 5819人 | 18人 |
5837人 |
促轉會將於7月7日以「跨世代見證」為主軸,為第三、及第四波撤銷名單上的政治受難者舉辦公告儀式。此主軸包含多重意涵,首先,台灣曾經歷38年的戒嚴,促轉條例所定義的威權統治時期更長達47年,不同世代政治受難型態的差異,反映著威權統治對異議分子壓迫手段與對象的變異;其次,受難家庭所承受的政治暴力創傷仍然是現在進行式,不同世代家庭成員所承受的苦難,抑或是精神遺產,都必須被銘記下來;再者,就社會整體而言,威權統治的遺緒持續至今,不論是體制或思想層面,台灣社會仍未全然擺脫長期威權所遺留的影響,需要更高層次的對威權統治的「跨世代見證」與反思,才足以帶動全面而深層的變革。因此,這次公開儀式的目的也是多重的,一方面透過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的展示,消除政治受難者及家屬長期背負的汙名,呈現受難家族多元生命記憶,另一方面,也希望藉由儀式細節的安排與多則敘事的露出,偕同跨世代家族成員一同見證創傷歷史,並再次向社會大眾強調轉型正義集體工程的緊迫性及必要性。
以第四波名單中的《自由中國》雜誌社成員(馬之驌、傅中梅(傅正)、劉子英、雷震)與《美麗島》雜誌社成員(姚嘉文、呂秀蓮、林弘宣、張俊宏、陳菊、黃信介、施明德)為例。在戰後民主運動史上,《自由中國》雜誌社與《美麗島》雜誌社分別身處在不同的年代,在主客觀的環境上有所差異,但是兩者以類似的模式,藉由特定知識社群的聚集,發行雜誌討論台灣政治,傳播民主理念。並以雜誌社做為起點,繼而朝向組黨或政團的方式,試圖將民主理念付諸具體的政治實踐,從而受到當局的打壓,形成威權時期著名的政治案件,雷震的判決還遭到當時蔣介石總統直接裁示「刑期不得少於十年」。
促轉會指出,《自由中國》雜誌社在50年代就敢以文章批評當局已屬難得,1979年《美麗島》雜誌社成立時,台灣已經出現新一波民主浪潮,但是以群眾運動衝撞體制,仍是不容於當局,兩者的路線因為時代差異而有不同,但是同樣表現出對於民主與人權追求的普世性。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改革,就是在這樣跨世代的接力下,一步步推動實現。如今台灣社會享有得來不易的民主,我們有責任延續這樣的記憶與教訓。
另外第三與第四波名單中,有多位在國家人權博物館擔任導覽志工的前輩,如郭振純、陳新吉、陳欽生等,他們分別是50、60、70年代的政治受難者。前兩位直到臨終前,仍奮力不厭其煩地以親身經歷,將當年的歷史傳承給許多青年學子,在台灣轉型正義跨世代見證的路程上,留下最令人感佩的身影。
促轉會表示,依據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而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受難者。」之刑事有罪判決撤銷,除尚待商議的部分之外,已於本次公告完畢。但是這只是轉型正義的一小步,後續其他案件的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將陸續公告,促轉會的其他業務仍將持續進行。促轉會表示,更長遠來看,轉型正義的工作不應該只限於法定的期限,更希望轉型正義成為台灣社會的基因,一代接一代的持續進行與討論,社會必須記得曾經發生過的歷史教訓,以避免悲劇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