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紀錄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7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黃主任委員煌雄 紀錄:侯嘉珏
肆、出席人員:張副主委天欽、楊委員翠、彭委員仁郁、葉委員虹靈、許委員雪姬、高委員天惠、花委員亦芬(請假)、尤委員伯祥
列席單位(人員):許主任秘書君如、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
伍、確認第3次委員會議紀錄
陸、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本會第一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決定:
一、洽悉。
二、請配合業務推展情形,相應進行廣泛聯繫與溝通,並據以推動後續相關工作。
報告事項二:本會第二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決定:
一、洽悉。
二、請配合業務推展情形,相應進行廣泛聯繫與溝通,並據以推動後續相關工作。
報告事項三:本會第三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決定:
一、洽悉。
二、請配合業務推展情形並參酌今日委員會議之發言,相應進行廣泛聯繫與溝通,並據以推動後續相關工作。
報告事項四:本會第四組各專案主題工作進度。
決定:
一、洽悉。
二、請配合業務推展情形,相應進行廣泛聯繫與溝通,並據以推動後續相關工作
柒、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設置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照案通過。
二、後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討論事項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處理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本草案第九點「本會應設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等文字修正為「本會應設性騷擾申訴評議會」後通過。
二、本草案第十三點「(五)性騷擾案件當事人或證人有權力對等之情形時」修正為「(五)性騷擾案件當事人或證人有權力不對等之情形時」後通過。其餘照案通過
三、後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討論事項三:日後本會新聞發佈會是否需先召開內部工作會議,討論新聞發佈會調性及各組提供稿件內容?提請討論。
決議:本次會議說明及討論內容,請併同本會委員後續提供之意見綜整及處理。
討論事項四:關於陳情案處理之細部分工,提請討論。
決議:本次會議說明及討論內容,請併同本會委員後續提供之意見綜整及處理。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上午10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