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62次委員會議紀錄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62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9年11月18日(星期三)14時整
貳、地點:本會第1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主任委員翠 紀錄:沈慧娥
肆、出席人員:葉副主任委員虹靈、王委員增勇、林委員佳範、陳委員雨凡、許委員雪姬(請假)、彭委員仁郁、徐委員偉群、蔡委員志偉
列席人員:略。
伍、確認第61次委員會議紀錄
決定:洽悉,修正後上網公告。
陸、報告事項
一、還原歷史真相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1、資料庫編碼作業目前累計完成1,462筆。
2、前臺網頁已完成與國家檔案影像架接功能。
3、為執行「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計畫」,開始受裁判人、審判案件及軍事審判流程人員等相關資料整理:
(1)已完成受裁判人執行刑確認作業,刪除重複件數,總數共5,101件。
(2)關於軍事審判評議筆錄查找作業,賡續以機關全宗號查找,目前累計查找出1,082份。
(二)政黨政治檔案審定
1、關於「臺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政治大學於11月3日同意提供全部數位影像檔及檔案目錄,本會已於11月9日至政治大學點存檔案影像。
2、關於第2階段審定之中國國民黨持有「總裁批簽」政治檔案計有37筆尚未主動移歸,本會將擇日會同檔案局前往國民黨黨史館點收。
3、已於11月16日召開「調查程序辦法學者專家諮詢會議」,研討調查程序辦法相關法律問題。
(三)檔案研究:
1、「政治檔案徵集成果與研究初探發表會」於11月11日上午假集思臺大會議中心洛克廳舉行,本會發表第六波徵集所得之政治檔案成果與初步研究發現,並邀請受監控的政治犯家屬湯進賢、黃鈴蘭、黃春蘭、郭家瑜、郭志強、鍾吟真等人與會座談。
2、監察院陳院長菊應本會邀請,於11月13日到會閱覽檔案,並指出林宅血案之持續追查、美麗島事件大逮補真相、以及政治檔案清查與解密工作應加速推動之期許。
3、「威權統治時期宗教團體監控之研究」委託研究於11月18日召開第4次工作會議。
決定:洽悉。
二、威權象徵處理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清除威權象徵
1、聯繫文化資產局討論涉及文化資產之威權象徵後續處置作為,初步規劃邀集各主管機關與地方文化主管機關說明處置方式建議。
2、研議地方政府威權象徵具體處置計畫,安排相關拜訪與座談行程。
(二)保存不義遺址
1、重新檢視保存不義遺址應有措施、程序與對應之主管機關,據以提出不義遺址工作之整體策略。
2、「不義遺址標示系統設計規劃」案於11月13日接獲期末報告,將據以辦理審查。
(三)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
原住民族人權侵害事件調查:11月8日至13日於臺東縣蘭嶼鄉之各部落進行6場諮詢座談,以瞭解政府於威權統治時期之各項政策對達悟族造成之影響。
(四)其他事項:11月13日召開「社會對話展行動推廣計畫」採購案評選會議。
決定:洽悉。
三、平復司法不法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為辦理判決撤銷公告作業,持續清查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之規定獲得賠償之受難者。另司法院業於109年11月3日來函提供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聲請賠償,並經法院准予賠償案件之歷審裁判字號、聲請人姓名、出生日期及統一證號等資料,共計6,772筆;其他無裁判書電子檔部分計1,352筆,司法院刻正請所屬法院查復確認中,將另函提供本會。爰本會將規劃清查比對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而獲得賠償或補償之案件。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已於109年11月11日召開第51次審查小組會議。審查小組初審認定詹銀森所受刑事有罪判決屬依促轉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方勝東、張錦河、余世新所受刑事有罪判決,非屬依促轉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均將於後討論事項詳細報告。
(二)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為規劃、推動彌平包含司法、行政措施之國家不法行為所致人民損害之方案,已於11月17日召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續依蒐集之各界意見研擬方案。
決定:洽悉。
四、重建社會信任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心理療癒
1、「政治受難者及家屬電話關懷外展計畫」,關懷服務累積已聯繫511人,包含162人完成需求調查,因聯絡電話失效或拒訪等因素無法完成調查207人,持續聯繫中142人;並於11月9日舉行行政督導會議。
2、「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照顧支持台北/台中/高雄據點試辦計畫」三案,服務累計個別居家訪視或電話關懷54人(155人次)、連結個案服務資源9人(26人次)、舉辦9場次據點活動,共計247人次參與;並進行6次跨專業督導。其中11月15日與國家人權館於景美人權園區合辦之政治受難者歲末聯歡暨慶生會活動,計有台中、台北兩地共105位受難者及家屬參與。
3、「109年促轉會照顧支持服務影像紀錄」,刻正辦理第一期審查作業。
(二)轉型正義教育推廣:「2019年轉型正義社區大眾教育推廣巡迴活動」109年擴充場次,已於11月6日、8日、11日辦理台北2場及台南1場校園放映會,以及11月13日於台北辦理1場跨校放映會,會中邀請師生觀賞明白歌演出影像,並搭配現場部分樂曲演出以及映後座談,探討藝術創作與人權保障等議題。
決定:洽悉。
柒、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有關審查小組初審認定詹銀森所受之刑事有罪判決,屬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有罪判決,應予平復;方勝東、張錦河、余世新所受刑事有罪判決,非屬依促轉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提請討論(平復司法不法組)。
決議: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有關威權統治時期政治受難家庭密集照顧補(捐)助試辦作業要點草案,提請討論(重建社會信任組)。
決議:請第四組依會中意見修正,並與第三組確認法制用語,修正後提交下次委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三:擬具「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第五次任務進度報告」初稿,提請討論(第五次任務進度報告工作小組)。
決議:修正後通過。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下午3時20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