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53次委員會議紀錄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53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9年7月15日(星期三)14時0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主任委員翠 紀錄:沈慧娥
肆、出席人員:葉副主任委員虹靈、林委員佳範、陳委員雨凡、王委員增勇、許委員雪姬、彭委員仁郁、蔡委員志偉(請假)、徐委員偉群
列席單位(人員):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政風室
伍、確認第52次委員會議紀錄
洽悉,修正後上網公告。
陸、報告事項
一、還原歷史真相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1、持續辦理國防部身分簿與案卡之資料編碼與校核作業。
2、規劃於7月下旬召開「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計畫諮詢會議」,研商促進資料庫運用,進行資料分析研究工作之辦理方式。
(二) 政府機關政治檔案徵集
1、「政治檔案數位化勞務採購案」廠商第五次管控點通過。因作業場地停電,廠商申請工期展延3天,全案將於7月24日開始辦理驗收程序。
2、「政治檔案數位化勞務服務採購案(開口契約)」於7月2日完成評審。
3、於7月3日拜會檔案局局長商談重點機關擴大清查政治檔案作業,後續本會將規劃拜訪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洽談政治檔案清查事宜。
4、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主持召開「研商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相關事宜會議」由本會陳專任委員雨凡率本組同仁出席會議。
(三)政黨政治檔案審定
1、中國國民黨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本會第一階段審定處分駁回復查一案提起行政訴訟,訂於7月21日第四次開庭。
2、已函請中國國民黨就前通報政治檔案清冊不完全或不完備情形於7月14日前補正。
(四)重大案件:「陳文成案、林義雄宅血案調查報告專書印刷裝訂勞務服務採購案」已決標,預定於7月17日前完成印刷。
(五)檔案研究:於7月14日召開「威權統治時期宗教團體監控之研究」委託研究採購案廠商評選會議。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二、威權象徵處理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清除威權象徵
1、7月1日教育部回文可補助學校銅像處置經費,擬於協商追蹤校園處置進度時提供此項補助訊息。
2、7月10日函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協助釐清各機關所提供屬文化資產保存範疇之威權象徵定著土地,是否為各該文化資產範圍,及後續處置方式。
(二)保存不義遺址
1、持續研擬專法草案。
2、進行不義遺址地籍資料蒐集之規劃,7月7日完成簽核,分區域同步進行。
3、「不義遺址標示系統設計規劃」案於7月3日完成議價,廠商於7月10日提送工作計畫書,並進行第一次工作會議。
4、「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應用地政資訊作業管理規定」於7月6日公布(詳附件),作為本會未來查詢地政資訊應遵循之程序與規範。同日檢附本規定行文內政部申請「應用地政資訊」查閱權限,內政部則於8日函復同意申請,9日開通本會查閱帳號。
(三)原住民議題
1、7月9日至11日赴南投縣信義鄉東埔部落拜訪政治案件相關人。
2、7月13日拜訪汪明輝先生,諮詢阿里山部落溝通事宜。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三、平復司法不法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已辦理第五波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公告撤銷作業共24人(包含依據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公告撤銷9人),刊載撤銷公告於109年7月9日之行政院公報,並同步公告於本會官網,復於7月10日發函司法院、國防部、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辦理前科紀錄之塗銷作業,並副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另,截至目前為止總計公告撤銷5861人。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已於109年7月8日召開第44次審查小組會議。目前審查小組初審認定林秋合之聲請不符合促轉條例之法定要件;劉運籌、馬志堅、賀中立及趙克己所受刑事有罪判決屬依促轉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呂建華、陳雍智之復查申請駁回。有關林秋合、劉運籌、馬志堅、賀中立及趙克己之聲請案及呂建華、陳雍智之復查申請案將於後討論事項詳細報告。
(二)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及作法之研究、規劃及推動
1、針對平復司法不法沒收財產方案規劃,已分別於7月1日、7月2日召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沒收財產權利回復諮詢會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沒收財產清查諮詢會議」,並基於會議討論內容續行方案研議。
2、關於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撤銷不法刑事有罪裁判之後續補賠償事宜,刻正進行相關方案之研議與規劃,並定於7月16日召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賠補償法制諮詢會議」。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四、重建社會信任組工作進度報告
轉型正義心理療癒-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照顧服務模式建立:
(一)受難者及家屬照顧服務資源使用經驗訪談:增加3人次家訪(高雄和台中),共累積23人次訪談,瞭解受難家庭在長照、生理和心理照護、經濟扶助、權益救濟等面向的需求,並且諮詢受難家庭對於本會支持服務計畫的建議。
(二)訪談資料分析:規劃受難經驗類型化委託研究案,研究結果將作為服務模式規劃之參考依據。
(三)照顧服務據點試辦:規劃照顧服務據點試辦委託案。目前初步盤點受難者及家屬所在地區分布和活動區域,擬於受難家庭密集度較高的台北和台中兩地,結合既有長照和家照服務資源,建立服務試行地點。據點預計培力受難團體人際支持網絡,並提供政治受難者及家屬服務。
(四)政治受難者電話關懷外展服務:彙整本會既有之全國受難者名單,預計以電話關懷受難者生活現況及照顧需求,並提供後續照顧服務資源相關資訊,其服務委託方案刻正規劃中。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柒、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有關本會無給職顧問發聘乙案,謹提請公決。
決議: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關於本會針對唐政務委員鳳辦公室提供之協作會議後續發展,是否持續推動「如何釐清威權時期壓迫體制參與者之責任,並研擬處理機制」,提請討論。
決議:以「自提議題」持續推動此議題,題目重新擬定後,再由承辦人回報唐政務委員鳳辦公室。
討論事項三:有關審查小組初審認定林秋合之聲請不符合促轉條例之法定要件;呂建華、陳雍智之復查申請駁回;劉運籌、馬志堅、賀中立及趙克己所受刑事有罪判決,屬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有罪判決,應予平復,謹提請審查。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