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49次委員會議紀錄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49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9年5月27日(星期三) 9時0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紀錄:顏詩麗
肆、出席人員:彭委員仁郁、葉委員虹靈、尤委員伯祥、許委員雪姬
列席單位(人員):主祕兼第四組組長、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政風室
伍、確認第48次委員會議紀錄
洽悉,修正後上網公告。
陸、報告事項
一、還原歷史真相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資料編碼檢核作業勞務採購案已於5月18日開標並決標,人員於6月1日進駐檔案局持續辦理資料編碼與校核工作。
(二)政府機關政治檔案徵集
1.「政治檔案數位化勞務採購案」,經於5月15日召開之第7次專案會議確認,廠商第二次管控點通過。
2.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合作辦理威權統治時期政治檔案內容索引編制資料整合計畫,已完成第三期驗收。
3.依行政院109年3月13日「研商政治檔案議題釐清規劃事宜會議」決議,由本會與檔案局合作針對重點機關之政治檔案進行擴大清查。經本會擇選國家安全局等9個機關為重點機關,檔案局定於5月28日召開機關實地訪查作業研商會議,本會將派員出席會議。
(三)政黨政治檔案審定
1.中國國民黨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本會第一階段審定處分駁回復查一案提起行政訴訟,已於5月19日第三次開庭。
2.中國國民黨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本會第二階段審定處分駁回復查一案提起行政訴訟,本會已委任律師協助。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二、威權象徵處理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威權象徵處理
於5月14日、18日分別接獲轄管威權象徵紀念物之中央機關回函說明其後續處置規劃,俟彙整後一併納入下一階段協調工作之參考。
(二)保存不義遺址
1.「不義遺址標示系統設計」採購案,預計於本周公告招標。
2.5月18日赴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調閱保安處遷建工程檔案。
(三)原住民議題
1.「戰後蘭嶼地區發展:蘭嶼指揮部等機構沿革與影響調查計畫」於5月20日完成成果報告初稿書面審查,業經調查團隊提送完整成果報告,刻正辦理結案驗收作業。
2.「威權統治時期阿里山鄒族聚落遷徙與山地行政機關建置調查計畫」於5月15日函送第3期審查結果,已請團隊於5月28日前繳交修訂之成果報告送本會確認。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三、平復司法不法組工作進度報告
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 監察院函詢「鹿窟事件受難者陳啟旺及陳田其陳請依刑事補償法規定之日額辦理補(賠)償」一案,後續將函復說明本案情形及相關法律疑義。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已召開41次審查小組會議,目前審查小組初審認定黃華所受刑事有罪判決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洪德穗、徐桂峰之復查申請駁回。有關黃華之聲請案及洪德穗、徐桂峰之復查申請案將於後討論事項詳細報告。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四、重建社會信任組工作進度報告
轉型正義心理療癒
進行威權統治時期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照顧服務資源使用經驗與需求訪談計畫:目前累計9人次家訪,以及2人次電訪,共計11人次訪談。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柒、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擬具「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兩年階段性任務成果進度報告」初稿,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通過。
討論事項二:有關擬聘請陳雨凡律師、陳志輝教授擔任「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案件審查小組」委員,謹提請決議。
決議: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有關審查小組初審認定黃華所受刑事有罪判決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謹提請審查。
決議: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有關洪德穗、徐桂峰不服本會駁回聲請之處分,向本會申請復查一案,經審查小組初審認定洪德穗復查申請不合法、徐桂峰復查申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謹提請審查。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