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42次委員會議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42次委員會議紀錄
109.2.13通過
壹、時間:109年1月21日(星期二) 上午9時0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紀錄:顏詩麗
肆、出席人員:彭委員仁郁、葉委員虹靈、尤委員伯祥、許委員雪姬
列席單位(人員):主祕兼第四組組長、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政風室
伍、確認第41次委員會議紀錄
洽悉,修正後上網公告。
陸、報告事項
一、還原歷史真相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1.檔案資料整理勞務採購案,已擇選5,009件受裁判者圖片。
2.持續辦理資料編碼與校核工作。
3.1月13日舉辦資料庫教育訓練,邀請檔案局與國家人權博物館出席。
(二)政府機關政治檔案徵集
1.「政治檔案數位化勞務採購案」廠商作業進度落後,已於1月14日召開第一次專案會議。
2.1月14日前往檔案局翻拍調查局檔案9案。
3.1月21日前往檔案局翻拍調查局檔案59案。
(三)政治檔案開放應用
1月9日已召開「調用司法機關之資料彙整研析諮詢會議」,後續將適時召開會議,請學者專家到會進行檔案研讀諮詢並撰稿。
(四)政黨政治檔案審定
1.已委請律師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中國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案陳述意見。
2.已擬定駁回中國國民黨1月2日提出之停止執行申請案,提報本次委員會議討論。
(五)其他
1月10日由葉委員虹靈接待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團。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二、威權象徵處理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威權象徵處理
「記憶匯流-轉型正義在地推廣計畫」採購案,刻正辦理工作計畫書審查作業。
(二)不義遺址/場所調查研究工作
1.不義遺址第二次審定專家諮詢會議業於109年1月13日召開,刻正依專家意見修訂審定資料。
2.不義遺址導覽踏查109年度後續擴充,於1月16日與廠商討論路線設計與可能形式,初步規劃於4至5月間辦理8場,其中2場規劃與成果展結合。
(三)原住民議題
1.「戰後蘭嶼地區發展:蘭嶼指揮部等機構沿革與影響調查計畫」工作執行計畫書已通過審查。
2.「威權統治時期阿里山鄒族聚落遷徙與山地行政機關建置調查計畫」及「威權統治時期的原住民族:還原歷史真相調查過程紀錄計畫」等兩項採購案,廠商均已送出工作執行計畫書,刻正辦理審查作業。
3.刻正就一組協請檔案局提供之原民監控檔案,進行閱覽及翻拍作業。
(四)其他工作
1.成果展籌備規劃案:展覽檔期訂為109年4月24日至5月11日,並初步洽妥展場檔期。
2.東吳大學政治系案:近期赴教育部調閱相關檔案,尚未發掘與本案密切關聯之檔案,刻正檢索省教育廳檔案,並將發函國安局、調查局,申請調閱檔案。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三、平復司法不法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 關於受難者或其家屬之個別通知函,已陸續寄出3,738案(退回694案);另函查戶政司後回覆本人歿查無家屬、遷出國外、在台查無設籍資料、設籍戶政事務所等原因而無法寄送者計350案。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本組已召開31次審查小組會議,目前審查小組已初審認定余世新、鄭傑光、劉運籌之刑事有罪判決應予平復;郭勝榮、張志伸、洪德穗之聲請,不符合促轉條例之法定要件;蔡明賢之刑事有罪判決,非屬依促轉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林濶容、詹國印之復查申請駁回。郭勝榮、張志伸、洪德穗、蔡明賢、林闊容及詹國印案將於後討論事項詳細報告。
(二)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及人事清查處置
1.「威權統治時期沒收財產處理之研究」委託研究案之研究團隊業於109年1月8日提交成果報告書到會,本案已完成全案驗收暨款項撥付。
2.「威權統治時期人事清查處置及相關救濟程序之研究」委託研究案之研究團隊業於109年1月6日提交成果報告書到會,本案已完成全案驗收暨款項撥付。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四、重建社會信任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心理療癒
1.政治受難者及家屬心理治療計畫已完成12月心理治療核實支付作業。
2.政治暴力創傷受難家屬創作與對話工作坊計畫已完成成果報告,刻正辦理期末審查。
3.政治暴力創傷知情宣導劇情短片已上傳至本會粉專及youtube供大眾觀覽。
(二)轉型正義教育推廣
1.學生轉型正義態度問卷題目研議:教育部函復題目調整建議,本會已另案函復修改意見。
2.轉型正義議題師資名單彙整:有關教育部協請本會提供「轉型正義」議題師資名單一案,本組刻正彙整本會推薦名單。
3.轉型正義教育推動規劃專家會議:已於1月10日召開本年度第1次會議,與會專家已就轉型正義教育黑客松之後續規劃提出建議。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報告事項五:本會108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報告
一、歲入部分
歲入預算數1萬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2萬6千元,占預算數之260.7%,包括賠償收入2萬元、使用規費收入0.07千元及雜項收入6千元。
二、歲出部分
(一)歲出預算數1億5,829萬5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9,817萬4千元,保留數2,262萬9千元,合共1億2,080萬3千元,占預算數之76.32%,賸餘數3,749萬2千元。各工作計畫及分支計畫分述如下:
1.一般行政:預算數7,730萬9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5,360萬3千元,占預算數之69.34%,賸餘數2,370萬6千元。
(1)人員維持:預算數5,823萬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4,284萬6千元,占預算數之73.58%,主要係本會正、副主任委員尚未任命,人事費節餘所致。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數1,907萬9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1,075萬7千元,占預算數之56.38%,主要係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通訊費、物品及短程車資等實際數較預計數減少所致。
2.促進轉型正義業務:預算數8,007萬5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4,457萬1千元,保留數2,262萬9千元,合共6,720萬元,占預算數之83.92%,賸餘數1,287萬5千元。
(1)還原歷史真相業務:預算數2,361萬1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2,085萬元,保留數1,714萬2千元,合共3,799萬2千元,占預算數之160.91%。
(2)威權象徵處理業務:預算數1,492萬9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1,058萬8千元,保留數428萬4千元,合共1,487萬2千元,占預算數之99.62%。
(3)平復司法不法業務:預算數2,274萬3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401萬5千元,占預算數之17.65%,主要原因係:
A.國外旅費編列347萬1元,係為全會赴中東歐、拉丁美洲、南非或其他國家考察轉型正義機構法制之用,嗣因考量臺灣與韓國出於相同的地緣與歷史,韓國推動轉型正義工作高度值得臺灣參考借鏡,並擬與韓國建立官方聯絡管道,期本會結束後持續進行兩國交流合作,爰前往韓國考察,致經費節餘。
B.一般事務費編列1,188萬7千元,其中舉辦轉型正義相關國際研討會部分,變更活動形式為國內會議,致經費節餘。
(4)重建社會信任業務:預算數1,879萬2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實現數911萬8千元,保留數120萬3千元,合共1,032萬1千元,占預算數之54.92%,主要原因係:
A.家屬對話工作坊設定次數較多,且需全程出席,報名人數低於預期,減少辦理梯次。
B.心理治療計畫,主動求助的個案需求量低於預估數。
C.原定認知調查計畫因涉及多專業領域,而暫緩執行,後調整先以高一新生為對象,納入教育部後期中等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之調查,可整合部會資源運用並節省支出。
3.第一預備金:預算數91萬1千元,悉數為賸餘數。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柒、討論事項
一、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修正案(草案)暨說明,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後通過。
二、有關審查小組初審認定郭勝榮、張志伸、洪德穗之聲請,不符合促轉條例之法定要件;蔡明賢之刑事有罪判決,非屬依促轉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均應駁回聲請,謹提請審查。
決議:照案通過。
三、有關林濶容、詹國印不服本會駁回聲請之處分,向本會申請復查一案,經審查小組初審認定復查申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謹提請審查。
決議:照案通過。
四、有關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就本會108年12月3日審定政治檔案並命移歸國家檔案之處分,申請停止執行一案,擬予駁回,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