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36次委員會議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36次委員會議紀錄
108.11.13通過
壹、時間: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 上午9時0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紀錄:顏詩麗
肆、出席人員:彭委員仁郁、葉委員虹靈、尤委員伯祥、許委員雪姬
列席單位(人員):主祕兼第四組組長、第一組(請假)、第二組、第三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政風室(請假)
伍、確認第35次委員會議紀錄
洽悉,修正後上網公告。
陸、報告事項
一、還原歷史真相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1.檔案資料整理勞務採購案,已撈選3,310件受裁判者圖片。
2.持續辦理資料編碼與校核工作。
3.新進編碼人員經教育訓練後,自10月28日正式參與編碼作業。
4.10月22日與廠商召開第7次月會,系統部分功能與文字修正後,預定本月底完成產品交付驗收。
(二)政府機關政治檔案徵集
1.檔案影像數位化勞務服務採購案於10月22日簽約完成,預定於11月15日前完成本會所需檔案影像數位化。
2.10月25日至內政部警政署翻拍檔案。
3.10月18日第二度前往司法院討論檔案調用事宜。
4.協調人權博物館將所管有政治受難者身份簿提供本會運用,現已取回數位影像檔,刻正整理中。
5.已函請相關機關協助加速中央廣播電臺捐贈之國家檔案解密工作。
(三)政黨政治檔案審定
已函請中國國民黨就第二階段審定內容陳述意見。
(四)總結報告相關作業
1.已於10月21日召開作者會議、10月23日召開編務會議。
2.已依前項作者會議及編務會議結論修正總結報告綱要條目,作為第5次工作會議討論參考。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二、威權象徵處理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威權象徵處理:「我們在這裡發生故事在地篇:家園記憶論壇」:10月19日辦理「重返基隆中學:威權記憶的跨世代對談」家園座談會,邀請藍芸若女士主講。10月23日辦理「東臺灣的二二八與白色恐怖:以口述訪談為中心」家園講座,邀請陳進金老師主講。
(二)不義遺址/場所調查研究工作:
1.函請二二八事件基金會提供該會執行北、南區「二二八事件史蹟點結案報告」,據以修訂審查資料初稿,供後續不義遺址專家審定作業之參考。
2.「走過地獄之路:不義遺址導覽踏查」採購案於10月22日上網公告招標,預計於108年底至109年初辦理4場不同路線之導覽,視辦理情況另行採購擴充場次。
(三)原住民議題:
1.「原住民族歷史真相調查人才培訓營」於10月26日至10月28日辦理完成。
2.「原住民族歷史真相調查部落培力計畫」預定輔導兩組部落團隊執行自主調查,目前已完成洽談,預計開展合作之對象為蘭嶼及阿里山地區之調查團隊,詳細合作方案將分案上簽報准。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作業。
三、平復司法不法組工作報告
(一)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關於無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受難者名單,已初步彙整完受難者之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將發函請內政部戶政司協助辦理戶籍資料之前科紀錄塗銷作業;另關於受難者或其家屬之個別通知函,將依委員會決議,依撤銷公告名單案件類型分別查對後分批寄出,預計於109年2月底前完成寄送作業。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本組已召開27次審查小組會議,目前審查小組已初審決定張進民之刑事有罪判決;顧膺龍之刑事有罪判決;李鐘靜之刑事有罪判決,非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另擬聘請陳雨凡律師擔任審查小組委員。均將於後討論事項詳細報告。
決定:有關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處理進度,請依現有規劃評估,請於下次委員會議報告是否需要安排人力協助。
四、重建社會信任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心理療癒
1.戒嚴時期受難者及家屬身心需求訪談:持續辦理中,目前完成28個政治受難家庭訪談、電話訪談53人次,面訪83人次。
2.政治受難者及家屬心理治療計畫:本計畫項下「政治暴力創傷培訓課程」已於10月9日辦理完竣。
3.政治暴力創傷受難家屬創作與對話工作坊計畫:已完成第二期審查。
4.轉型正義心理療癒國際研討會:研討會網站近期上線並開放報名,本會議亦將發函國內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會。
5.政治暴力創傷知情宣導劇情短片:廠商依第二期書面審查意見修改初剪影片和宣傳文字,俟修正後並經本會審查同意,繼續進行第三期影片後製、中英文字幕等工作。
(二)轉型正義教育推廣
1.轉型正義教育推動規劃專家會議;已於10月9日、15日召開第一梯次會議。
2.轉型正義教育黑客松:預計自11月起徵集轉型正義教學潛在行動方案。
3.2019年轉型正義社區大眾教育推廣巡迴活動:本案已完成第三期審查。
(三)半年報撰寫工作小組
已於10月21日、10月23日召開本會第3期階段報告撰寫規劃跨組室會議,擬定工作期程與報告架構,將於委員會議上進行專案報告。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五、本會第3期階段報告工作推動情形專案報告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柒、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有關張進民聲請平復其受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有罪判決;顧膺龍聲請平復其受最高法院刑事有罪判決;李鐘靜聲請其受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平復刑事有罪判決,經審查小組初審認定應駁回聲請,謹提請審查。
決議:通過,三案均駁回聲請。
討論事項二:有關擬聘請陳雨凡律師擔任「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案件審查小組」委員,謹提請決議。
決議:照案通過。
玖、散會(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