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27次委員會議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27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8年6月12日(星期一) 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紀錄:傅星福
肆、出席人員:彭委員仁郁、葉委員虹靈、尤委員伯祥、許委員雪姬(請假)、高委員天惠
列席單位(人員):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政風室
伍、確認第26次委員會議紀錄
洽悉,通過後上網公告。
陸、報告事項
一、還原歷史真相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1. 已分批提供編碼檔案予資料庫系統廠商,刻正辦理第一期查驗作業。
2. 持續辦理資料編碼與校核工作。
(二)政府機關之政治檔案徵集
1. 5月30日外交部移轉檔案409案。
2. 持續協調警政署、國安局加速檔案解密作業。
(三)政黨政治檔案審定
中國國民黨的復查申請書已於6月3日送達本會。
(四)促進社會參與
1.「轉型正義宣導影片拍攝作業」已於5月29日公開紀實影片、6月1日公開劇情片。現正規劃執行「監控類檔案開放閱覽之當事人意見調查計畫」。
2.已簽奉核定「監控類檔案相關當事人閱覽檔案登記表」,於本會網站提供下載,俾利進行後續邀請。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二、威權象徵處理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威權象徵處理:
1.「全國公共空間與威權統治相關街路名稱之沿革與統計調查」6月3日獲檔案局提供台北市各區鄰里街道名稱調查表電子檔共計200頁,其餘相關檔案尚未電子化,將另擇時間前往檔案局調閱。
2.校園宣講推動情形:6月2日召集人至第19屆高中生人文社會科學營中區行前會就白色恐怖與探索家族史領域等主題進行座談。
3.國幣改版評估專家會議業於5月30日辦理完竣。
(二)不義遺址/場所調查研究工作:按規劃進程辦理中。
(三)原住民議題:按規劃進程辦理中。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三、平復司法不法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本組已進行4批撤銷公告作業(共計公告撤銷5837筆刑事有罪判決)。本組後續將彙整公告名單受難者之身分證字號,以函請內政部戶政司協助辦理戶籍資料之前科紀錄塗銷作業,及函請內政部地政司協助查詢財產沒收情形。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本組已召開20次審查小組會議,目前審查小組已初審決定黃行希之刑事有罪判決,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擬於後討論事項進行報告。
3.關於伍保忠先生平復司法不法一案:本案前經第18次審查小組會議決議,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還原並公布司法不法事件之歷史真相」方式平復司法不法。第20次審查小組會議已決議通過調查報告,擬於後討論事項進行報告。
(二)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及人事清查處置
「威權統治時期人事清查處置及相關救濟程序之研究」委託研究採購案之工作執行計畫書,已於108年5月24日通過書面審查,將依採購程序繼續執行本計畫。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四、重建社會信任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心理療癒
1.戒嚴時期受難者及家屬身心需求訪談
目前有19個政治受難家庭接受訪談,已完成電話訪談36人次,面訪54人次,團體督導4次。
2.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專業人員培訓模式
修改「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專業人力培訓課程綱要」,已於6月2日召開第二次課綱審議專家會議。
(二)轉型正義教育推廣
1.轉型正義認知調查
為調查學生對轉型正義議題之理解程度,擬配合教育部既有調查平台「臺灣後期中等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辦理認知調查。預定於6月14日上午辦理專家諮詢會議,針對本次向高一、專一學生之調查,審議題目設計方向。
2.推動轉型正義議題融入教學
持續偕同教師社群修改以白色恐怖案件為背景的議題式遊戲教學模組,以作為轉型正義教學示範教材。
3.「2019年轉型正義社區大眾教育推廣巡迴活動」採購案
預定於6月14日辦理第一期審查作業,目前規劃於今年7-9月選定七個白色恐怖重要事件發生縣市,進行「親子工作坊」及「音樂說書劇場」兩展演活動,以供親子與一般民眾重新認識戒嚴時期的在地經驗。
(三)不當黨產運用規劃
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設置計畫書報院後,行政院主計總處於5月22日來函本會要求說明基金財源所有權是否已為國有,經函轉黨產會就相關疑義提供說明,該會於6月5日之回函本會已函復行政院主計總處。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五、「促進轉型正義基金109-112年度可用資金中程推估」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109至112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表」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柒、討論事項
一、有關黃行希所受陸軍第5326部隊刑事有罪判決,經審查小組初審認定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謹提請審查。
決議: 照案通過,請依提案規畫內容辦理。
二、有關伍保忠之刑事案件,經審查小組初審認定係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應還原並公布司法不法事件之歷史真相,謹提請審查。
決議:(一)請依討論意見修正調查報告內容。
(二)請函覆當事人。
(三)請參考監察院調查報告格式進行公布。
(四)請秘書室於本會網站增加調查報告之欄位。
三、楊主委與葉委員、許委員目前暫定6月23日至27日出國考察,原定6月 26日第28次委員會議,需變更日期。
決議:第28次委員會議調整至7月3日9時30分,原時間舉行之行政會議於委員會議後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