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24次委員會議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24次委員會議紀錄
108.5.16
壹、時間:108年5月1日(星期三) 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紀錄:傅星福
肆、出席人員:彭委員仁郁、葉委員虹靈、高委員天惠(請假)、尤委員伯祥(請假)、許委員雪姬
列席單位(人員):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政風室
伍、確認第23次委員會議紀錄
洽悉,修正後上網公告。
陸、報告事項
一、還原歷史真相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1. 廠商已4月25日召開第1次廠商月報會議。
2. 第3批編碼資料已於4月底完成。
(二)政府機關之政治檔案徵集:協調內政部警政署加速辦理檔案整理事宜。
(三)政黨政治檔案審定:中國國民黨已將陳述意見函復本會,將辦理第1階段審定事宜。
(四)促進社會參與
1.「促進轉型正義網路行銷設計製作與執行勞務採購案」預定於5月上旬辦理書面驗收。
2.「轉型正義宣導影片拍攝作業」已於4月24、25日於本會完成第1階段拍攝及訪談工作,預定5月1至3日前往國家人權博物館進行第2階段拍攝工作。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二、威權象徵處理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威權象徵處理
1.「全國公共空間與威權統治相關街路名稱之沿革與統計調查」研究案,業於4月15日召開評選會議、4月25日完成議價程序。
2.「我們在這裡發生故事在地篇:家園記憶論壇」採購案,業於4月24日召開評選會議。
3.公共空間威權象徵校園宣講規劃: 4月18日至臺中市立教育大學,5月8日於東吳大學。
4. 4月19日於中正紀念堂辦理「我們在這裡發生故事-台灣民主深化進行式」系列講座第四場。
(二)不義遺址/場所調查研究工作
1.研究調查:與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合作調研及測繪不義遺址。
2.檔案調閱:4月25日發文索取前龍潭陸軍總司令部看守所關押之政治案件當事人之身分簿、案卡等檔案。
(三)原住民議題:
4月29日經本會協助,布農族政治案件當事人伍保忠之親屬及本會委員至臺北六張犁公墓悼唁伍保忠先生。當天亦交付伍保忠先生相關檔案予親屬,並洽談後續遺骨返還所需協助。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三、平復司法不法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
本組已進行三批撤銷公告作業(共計公告撤銷3831筆刑事有罪判決)。目前已新比對約1100件依法應予撤銷之刑事有罪判決。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
(1)本組已召開17次審查小組會議,目前審查小組已初審決定劉茂己、陳實、江石蓀、林金堂之刑事有罪判決,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擬於後討論事項進行報告。
(2) 108年4月23日監察院函送有關「國防部第三廳副廳長吳鶴予少將因被牽涉『吳石中將匪諜案』,致遭冤獄10年,軍人名譽、報效國家機緣及前景均毀,且家屬迄今蒙受巨大迫害等情」案之調查意見,請本會於3個月內處理並回復,後續擬依期限辦理調查事宜。
(三)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及人事清查處置
「威權統治時期人事清查處置及相關救濟程序之研究」委託研究採購案已於108年4月18日決標,後續將依採購程序簽約並執行本案。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四、重建社會信任組工作進度報告
(一)轉型正義心理療癒
1.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身心需求訪談:目前有16人接受訪談,已完成電話訪談34人次,面訪39人次,團體督導3次。
2.「政治暴力創傷知情宣導劇情短片製作」採購案:擬委託專業團隊拍攝15-30分鐘劇情短片。
(二)轉型正義教育推廣
1.促進公民對話
「白色恐怖受難者多元圖像紀錄片製作案」採購案現已完成《流麻溝女思想的》紀錄片,刻正辦理驗收。
「2019年轉型正義社區大眾教育推廣巡迴活動」採購案召開評選會議,預計於7-9月之間舉行15場次。
2.轉型正義教學環境調查:4月24日參與地方教師研習,實地訪談教師跨科共備課程經驗及相關需求。
3.轉型正義公民教育跨部會合作:規劃洽教育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等單位商議轉型正義教育推動事宜。
(三)不當黨產運用規劃
1.完成特種基金設置計畫書草案,擬於後討論事項報告。
2.本會「民間推廣轉型正義社會培力計畫」
特種基金設置計畫書中本會所分配之42萬4千元,擬提報「民間推廣轉型正義社會培力計畫」,透過補捐助學生團體、公民團體(不含政黨)辦理相關活動。其中12萬4千元作為補助國內公立院校,30萬作為補助國內依法立案之私立院校社會團體及財團法人。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討論事項一: 有關中國國民黨通報政治檔案第一階段審定事宜
第一階段擬審定33筆檔案為政治檔案,並擬具本案處分書:
1.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國民政府、民間各界對事件之處理意見、決策及特定人士於事件期間之活動紀錄。
2.涉及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之建立及施行,含1945年8月15日以後政府機關(構)頒定之法律命令,以及政黨舉行之會議、議案、黨內執行動員戡亂、戒嚴等相關檔案、文件與紀錄。
3.臺灣省黨部3筆檔案,經核對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提供本會之檔案內容,確屬二二八事件期間相關人員遭遇及處置之檔案。
本案經審定確認,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8條第1項,應命移歸為國家檔案;至該黨通報清冊中所餘檔案,仍待本會持續辦理審定作業。
決議:照案通過,請依提案規劃內容辦理。
討論事項二:
有關劉茂己、陳實、江石蓀、林金堂所受刑事有罪判決,經審查小組初審認定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謹提請審查。
決議:照案通過,請依提案規劃內容辦理。
討論事項三
有關依促轉條例第7條設立特種基金,經函詢黨產會確定可用數額,並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確定各機關分配數額及主責計畫後,將擬具設置計畫書(草案)送行政院,提請討論。
決議:
(一)基金名稱為「促進轉型正義基金」。
(二)特種基金設置計畫書依會中討論內容作文字修正,俟簽核後函送行政院審議。
臨時動議
第26次委員會議原定於108年5月29日舉行,惟本會將於5月30日進行第四波公告撤銷作業,爰建議將第26次委員會議提前至5月27日舉行,以利相關工作時程之規畫執行。
決議:洽悉,請依建議時程辦理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