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19次委員會議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19次委員會議紀錄
108.3.6修訂稿
壹、時間:108年2月20日(星期三) 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紀錄:顏詩麗
肆、出席人員:葉委員虹靈、彭委員仁郁、高委員天惠、尤委員伯祥、許委員雪姬(請假)
列席單位(人員):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政風室(請假)
伍、確認第18次委員會議紀錄
洽悉,修正後上網公告。
陸、主席致詞:略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第一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1.資料庫建置招標案已完成開標,後續將召開廠商評選會議。
2.資料庫編碼人力已於2月15日在檔案局進行教育訓練,展開資料 編碼及人名索引編製作業。
(二)政府機關之政治檔案徵集
1.羅秉成政委已邀集國安局人員,就檔案降解密事宜進行討論。協商結果將就相關法律問題另行研商。
2.各機關檔案解密情形:(1)國防部17件(國安局核定),國安局回覆均續保密,期限至111年6月7日至137年12月31日不等。(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1件(國安局核定),高市警局回覆該檔案已於96年間經該局改列永久保密。
(三)各政黨之政治檔案徵集
預計本周初步完成一般檔案及特種檔案篩選結果。將再協調專家學 者時間,進行後續書審與會議討論。
(四)促進社會參與
2月15日葉委員虹靈、本會主計主任及本組人員前往228基金會洽談228事件真相調查之國際推廣合作事宜。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畫並推動相關業務。
二、本會第二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一)威權象徵處理
1.《我們在這裡發生故事:台灣民主深化進行式》系列講座海報、媒宣、報名網站製作中,預計2月22日前開始正式宣傳。
2.撰寫「全國公共空間與威權統治相關街路名稱之沿革與統計調查」招標文件及評選委員名單。
(二)不義遺址/場所調查研究工作
1.文化資產網後續工作進度:擇定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各4處,研議及撰寫具轉型正義內涵之文化資產補充登錄理由,後續將召開會議,邀集文化主管機關討論登錄策略與程序。
2.官方檔案與出版品調閱:已調閱國防部出版之《軍事史期刊》、國家人權博物館典藏補償基金會之「國防部清查-戒嚴時期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名冊」等三冊資料副本。
(三)原住民轉型正義議題
1月/召開案例類型化專家會議:依據原轉會歷史小組移交之「原住民族於威權時期受迫害案統整表格」為調查基礎,將檔案調查及初步發現整理於半年進度報告。就目前案例類型之發現,已邀請過去對於相關案件有實際訪調經驗的學者、民間文史工作者或族人參與專家會議,就案例類型分析及論述深化工作進行討論。
2月/民間調查、跨組工作資源網絡盤點及建置:目前許多部落或個別政治案件調查研究者等主動提供資訊,希望本會能夠協力調查,本組將就已知的民間各項相關資源進行盤點,並透過訪勘、深入座談等方式實地進行案例訪調。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例如二組規劃進入部落的訪勘、深入座談等,可與四組進行跨組業務的溝通合作。
三、本會第三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一)本會法制作業工作
法務部於108年2月13日洽請本會針對107年度法規異動情形,填寫「107年度全國法規資料庫通報作業自行查核總表」函復該部,本組已依規定辦理之。
(二)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本組已於107年10月4日、12月7日進行第1批及第2批公告作業(共2770筆)。規劃於108年2月27日進行第3批公告作業(1050筆),擬於後續討論事項詳細報告之。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王錫和、陳文貴、陳榮華、林茂同、林茂松、王再傳等6人,業於108年1月2日、1月30日經本會第16次、第18次委員會議決議,其所受刑事有罪判決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擬於第3批公告作業併予公告。
(三)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及人事清查處置
1、「威權統治時期沒收財產處理之研究」委託研究案,日前已再次上網公告,辦理第二次公開招標作業。
2、「人事清查處置之研究」委託研究案,規劃委外研究。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四、本會第四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一)轉型正義心理療癒
1.刻正進行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身心需求訪談,派任16位專業助人工作者進行居家訪談與個案管理,已辦理電話訪談20人次、居家訪查7人次、團體督導1次。
2.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專業人員培訓制度
刻正依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專業人員培訓之核心素養及課程指引大綱,著手製作初階培訓課程教材。
3.政治暴力創傷療癒教育推廣
2月16日於和平長老教會提供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大眾講座,介紹政治暴力及創傷療癒,及本組相關業務說明。
(二)轉型正義教育推廣
1.轉型正義認知調查
為了解教育現場及社會大眾對轉型正義基本理念價值及相關工作的理解程度及對本會業務的想法,擬依不同調查對象性質(各級學校教師、助人工作者、一般社會大眾)規劃辦理認知調查。刻正蒐集國內外認知調查案例,草擬調查方法、問題架構。
2.轉型正義教育推廣方案規劃
刻正綜整各地教師社群、倡議性團體及空間,盤點各部會相關業務進展,規劃全國轉型正義教育系列活動及交流平台。
3.白色恐怖受難者多元圖像紀錄片製作案
業於2月14日召開第二期審查會議,經出席委員決議審查通過,並請廠商依委員意見修正相關內容,辦理後續工作項目。
4.二二八紀念日轉型正義網路行銷活動
為促進民眾了解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歷史,擬於2月21日至3月28日辦理網路行銷活動,透過網路互動遊戲設計以達轉型正義公民教育目的。
(三)不當黨產規劃與運用
持續追蹤特種基金財源追徵進度,截至108年2月18日止,黨產會已移送行政執行並追徵價額計約1,240萬元。唯所據之兩件行政處分刻正審理中,並由該管法院裁定於審理終結確定前,停止執行。
彭委員仁郁:本組的轉型正義教育及社會對話業務以「突破同溫層」為目標,下半年度預計規劃巡迴全台的大眾公民教育活動,尤其希望把「當地的敘事帶回去」。主要希望對大眾進行三個層次的說明:第一,轉型正義基礎理念;第二,本會的業務;第三,當地曾經發生過的案件,以當地的人發生這樣的不公義的歷史事件作為溝通素材,引發鄉親同理共感,並徵詢民眾對處理方法的意見。事實上轉型正義與一般的正義並無差異,國家與促轉會只是希望不義的案子可以獲得解決,受害者及家屬只是要尋求公道。本組朝向規劃以有趣、活潑的方式,同時與議題的嚴肅性取得平衡。未來將召開專家諮詢會議,也請各組不吝提供資料與素材,並在審閱上提供意見。另外,預計執行的「二二八紀念日轉型正義網路行銷活動」也是「突破同溫層」的嘗試,期待吸引更多的民眾參與,將會透過本組的臉書專頁「療遇時光機」結合、傳播,也歡迎同仁參與。
楊代理主任委員翠:今年各組規劃有認知調查等工作,請各組積極保持聯繫,避免同一件事重複去做,以及如何區隔。另外,公民對話的工作,也希望不同的層次可以拉開,「同溫層」有同溫層的意義,社會對話訴求的對象也不同,要產生發酵的意義也不同。各組皆在進行社會溝通,訴求「同溫層」、「非同溫層」或者更專業的對象,若能區分開來,皆能被攪動,溝通的效果將會更顯著。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如涉及全會或跨組議題,例如網路行銷活動,可先由會內同仁協助測試。另外全台巡迴的大眾公民教育活動也請二組與四組進行溝通合作。
捌、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為辦理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公告撤銷案,提請審查(第三組)。
說明:
一、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下列案件,如基於同一原因事實而受有罪判決者,該有罪判決暨其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於本法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並公告之:一、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而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受難者。二、前款以外之案件,經促轉會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之聲請,認屬依本法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者。」該條第4項規定:「依前項規定撤銷之有罪判決前科紀錄,應塗銷之。」
二、本次公告作業包括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計1050件,及第2款之案件計6件,茲分述如下:
(一)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又可分為二類,一類為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通過補償之案件,續依裁判年度進行比對確認,提報年份主要為42年至48年區間,計提報980案;另一類為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通過賠償之案件,計70案,合計共提報受難者黃頂君等1050案。
(二)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為受難者王錫和君等6人,其業於 108年1月2日、1月30日經本會第16次、第18次委員會議決議,其所受刑事有罪判決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擬於本次公告作業併予公告,並同步於本會網站公開決定書內容。
三、本次提報案件,擬於本次委員會議通過後,依法定程序辦理,將函請行政院公報中心刊載於行政院公報,同步於本會網站公告,發函司法院、國防部、警政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等相關機關,辦理前科紀錄之塗銷作業,並副知檔案管理局。
決議:照案通過,請依提案規劃內容辦理。
玖、臨時動議
無。
拾、散會 (上午10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