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18次委員會議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第18次委員會議紀錄
108.2.20第19次委員會議修訂
壹、時間:108年1月30日(星期三) 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129號B1)
參、主席: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紀錄:顏詩麗
肆、出席人員:葉委員虹靈、彭委員仁郁、高委員天惠、尤委員伯祥(請假)、許委員雪姬(請假)
列席單位(人員):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秘書室
伍、確認第17次委員會議紀錄
洽悉,修正後上網公告。
陸、主席致詞:略
柒、報告事項
一、本會第一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一)轉型正義資料庫
1.資料庫第5次諮詢會議已於1月25日召開,學者專家針對欄位與內容設定所提出建議,將列入後續作業之參考。
2.資料編碼人力招標案已完成面試作業。
3.資料庫建置招標文件已公告,預計將於2月11日結標,2月12日開標,並將於2月26日召開廠商評選會議。
(二)政府機關之政治檔案徵集
1.有關國安局檔案解密事宜,將持續與該局協商。
2.各機關檔案解密情形:教育部(2件)、國防部(3件)、新北市政府(2件,另1件繼續保密)。
(三)各政黨之政治檔案徵集
審定原則經調整後,業再傳送審查老師確認,將於簽奉核定後進行「總裁批簽」與「一般檔案」審查作業。
(四)重大案件重啟調查
1月16日第17次委員會議通過由第一組與第三組同仁組成跨組團隊,針對陳林兩案進行調查作業,由尤伯祥委員擔任召集人。1月17日,召開第1次聯合工作會議,日後定期開會討論。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二、本會第二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一)威權象徵處理
1.規劃《我們在這裡發生故事:台灣民主深化進行式》系列講座第3到6場,將分別於3/9、4/19、5/10、6/14舉辦,主題依次為「人權影像」、「台韓轉型正義比較」、「大眾文化與威權記憶」、「台灣文學與威權記憶」。
2.規劃「威權時代路名沿革調查」標案,調查全國威權路名歷史沿革,預計2月招標、3月決標、9月底執行完畢。
(二)不義遺址/場所調查研究工作
1.文化資產網之後續工作進度
擇定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各5處,研議文化資產補充理由提供文化資產主管機關參照登錄。
2.官方檔案與出版品調閱
調閱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等檔案,完成掃描。
(三)原住民轉型正義議題
1.本(108)年上半年工作規劃:蒐整歷次專家會議、委員會會議及工作會議之意見,初擬上半年各月份工作規劃,作為各項工作執行之目標。
2.籌辦「威權統治時期原住民政治案件類型化」專家會議
3.媒宣規劃:擬規劃拍攝本會拜訪部落或舉辦族人座談等活動,蒐集製成專題或紀錄片素材。
高委員天惠:特別感謝楊代理主任委員全程參與林昭明先生的公祭。林昭明先生是原住民族的菁英,為了部落發聲而受到威權逼迫。感謝主委、委員們對原住民的關心。
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1.藉由原住民轉型正義議題有關的媒體合作經驗,建議本會業務可思考朝向「特定議題、定點結合」之專題報導方式,以強化與社會溝通。
2.威權象徵處理處理業務方面,107年度以資源盤點為主,108年度則以強化社會溝通為目標。二組規劃的中正紀念堂系列講座,並非訴求文化部已經舉辦過的「審議式民主」形式,讓民眾表達拆與不拆的意見表達,須強調的是朝向深度議題的規劃,以中正紀念堂作為「黨國意識形態體制」的載體、發散體,導致影響到我們的日常生活。因此,議題的設定是以「黨國意識形態體制」的再生產為主包含知識論辯、傳遞的設計。後續的講座活動仍請新聞小組支援,不管是會前採通、會後報導等,二組也共同提供相關的協助。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
三、本會第三組工作推動情形報告
(一)有關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案件之處理
1、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1款之案件:
本組已進行二批公告作業(共計公告撤銷2775筆刑事有罪判決)。目前已再新增比對約960件依法應予撤銷之刑事有罪判決。
2、關於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之案件:
(1)本組已召開12次審查小組會議,目前審查小組已新增初審決定鹿窟案之陳文貴、陳榮華、林茂同、林茂松、王再傳之刑事有罪判決,確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擬於討論事項進行報告。
(2)關於監察院函請本會辦理平復「鹿窟事件」之司法不法一案,將依限函復處理情形如下:
A、針對監察院調查未經審判或不起訴處分,但曾遭不人道待遇或刑求者6名:本會仍待進行深入研議。
B、針對監察院調查曾經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獲得補償者117名: 均已列入107年10月4日及12月7日之撤銷公告名單,並已函請相關機關協助辦理前科紀錄之塗銷作業。
C、針對監察院調查無申請補償之紀錄或資格不符致未獲補償者14名:經查對後,其中9人已列入107年10月4日及12月7日之撤銷公告名單,並已函請相關機關協助辦理前科紀錄之塗銷作業。其中陳文貴、陳榮華、林茂同、林茂松、王再傳等5人,本會業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3項第2款所定職權進行調查。
(三)平復司法不法相關方案及人事清查處置
1、關於「威權統治時期沒收財產處理之研究」委託研究案,刻正簽准辦理第二次公開招標作業。
2、已訂於2月19日邀請相關機關召開研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第3項相關法律疑義」第4次會議。
決定:本會預計2月27日進行第三批撤銷公告作業,但228紀念日不會進行公告撤銷的儀式,可能採取發布新聞稿的方式處理,後續擇期一併辦理公告撤銷儀式,但仍請第三組持續清查相關案件。
四、本會第四組各專案主題工作進度
(一)轉型正義心理療癒
1.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身心需求訪談
刻正進行身心需求訪談,派任16位專業助人工作者並進行個案管理,已辦理電話訪談17人次、居家訪查6人次、團體督導1次。另並規劃專家諮詢會議就資料分析架構提供建議。
2.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專業人員培訓制度
已彙整美國、西班牙、法國創傷療癒組織助人者培訓方案,並草擬政治暴力創傷療癒專業人員培訓之核心素養及課程指引大綱,及規劃後續專家諮詢會議。
(二)轉型正義教育推廣
1.轉型正義認知調查
為了解民眾對轉型正義基本理念價值及相關工作的理解程度及對促轉會業務的想法,擬規劃辦理大眾認知調查。
2.參與「共生音樂節」
預計於228紀念日參與「共生音樂節」活動,計畫設立攤位,推廣轉型正義理念及促轉會業務。
3.教學環境調查
於1月19日參與「議題肥皂箱」工作坊:「正義的思索-戰後臺灣政治案件分析、轉型正義及素養課程設計」。
決定:洽悉,請持續規劃並推動相關業務,如涉及全會或跨組室議題,例如民意調查、社會溝通等,應進行跨組室溝通合作。
捌、討論事項
討論事項一:有關陳文貴、陳榮華、林茂同、林茂松、王再傳所受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之刑事有罪判決,經審查小組初審認定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謹提請審查(第三組)。
說明:經本組調閱相關檔案資料後,提請審查小組召開會議進行審查。審查小組初審認定其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爰提報委員會議進行審查。
決議:通過。
所提陳文貴、陳榮華、林茂同、林茂松、王再傳所受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之刑事有罪判決,均照案通過撤銷刑事有罪判決。並依委員建議辦理下列事項:除決定書上網公告外,針對職權調查案,可考慮以簡易版的文字放在網站上供民眾閱讀,或有其他的新媒體規劃,以強化社會溝通,請各組室進行討論規劃。
討論事項二: 有關本會明(109)年度預算將以1年或5個月為期編列一案,提請討論(主計室)。
決議:通過。
決議以5個月作為明(109)年預算編列的依據,請各組室依據此基礎估算,也請考量5個月或1年度的預算執行量能有所不同。如秘書室辦公室維運的估算,仍有後續點交、移交作業,也請加入估算。
討論事項三:為推廣本會業務,擬參與228紀念日「共生音樂節」擺攤活動以展出本會宣導品,強化與民眾交流機會,提請討論(第四組)。
決議:通過。
請先徵詢原文宣小組成員意願,並於各業務組及秘書室徵求1至2位人力,擴編為「228共生音樂節工作小組」,籌辦擺攤細節,此小組並委由彭委員仁郁擔任召集人。
玖、臨時動議
提案:調整本會委員會議與行政會議舉辦時程建議案(秘書室)
說明:因應春節假期,下次委員會議時間訂於2月20日(三)9:30召開,爾後仍隔週舉辦,請各組室依時程擬具報告事項、提案資料,送秘書室彙辦。2月13日則為視有無提案情況召開行政會議,維持隔週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請依提案規劃內容辦理。
拾、散會 (上午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