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廢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處務規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編組表」、「威權統治時期歷史真相調查辦法」、「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2022/04/13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111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促轉三字第1115300102A號公告
主旨:預告廢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處務規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編組表」、「威權統治時期歷史真相調查辦法」、「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1款、第2款。
三、「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處務規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編組表」、「威權統治時期歷史真相調查辦法」、「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原條文如附件,前開法規命令另刊登於本會全球資訊網「本會主管法規」頁面(網址:https://www.tjc.gov.tw/regulations)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站之「眾開講」頁面(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配合本會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規定完成任務解散之各項作業時程,屬特殊情況、有定較短公告作業期間之必要,本案公告期間定為30日。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透過「眾開講」頁面或下列管道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三)電話:02-37073707。
(四)傳真:02-37073682。
(五)電子郵件:tjc@tjc.gov.tw。
代理主任委員 葉虹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