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和拜訪非抄家 恪遵程序無濫權
回應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20)日記者會新聞稿
針對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簡稱國政基金會)抨擊本會違法調查乙事,本會說明如下,以正視聽:
一、本會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簡稱促轉條例)法定職權,於上週五(17)日持函前往國政基金會瞭解是否保管政治檔案,經基金會人員引導進入一樓會議室。面對基金會人員明確拒絕配合調查的立場,本會人員自始至終仍態度溫和,表明依法前來瞭解,並告知爾後若有需要,會再請國政基金會說明,沒有使用任何強制性語詞或動作。
二、依據促轉條例第3條規定,政治檔案意指「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於威權統治時期,與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相關之檔案或各類紀錄及文件」。處理的對象明確限於上述各類「團體或單位」保有的「紀錄或文件」,不會針對「一般人」,本會希望國政基金會勿曲解法條、混淆視聽。
三、促轉條例第3條亦明定,黨營機構意指「獨立存在但現由政黨實質控制人事、財物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國政基金會雖為財團法人,但其捐助章程第18條即已清楚指明,該會的基金主要為國民黨捐贈;所在建物之所有權人亦為國民黨;國民黨主席則是現任董事長,超過董監事半數皆有黨職,確屬促轉條例所定義的黨營機構。
四、自本會要求相關政黨通報政治檔案迄今,國民黨即不斷地透過媒體表達拒絕配合之意。國政基金會身為黨營機構,基於此,為把握時效,本會發函要求調查,同時派員前往,目的在即時確認是否存有政治檔案。
依據促轉條例第14條規定,本會具有行政調查權,本次調查程序合法完備。且本會人員抵達國政基金會大樓後,即出示本會證件並明確表達來意,但未強硬要求進入B1查看,亦未動用強制力,無踰越比例原則情事。本會禮貌以對,卻遭國政基金會渲染為「翻箱倒櫃」,本會感到相當遺憾、不解。